3)第281章 朝归倭附(圆九)两年危险期_大明元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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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、宣宗、英宗、武宗是以嫡长子身份继位,宪宗、光宗、熹宗是以无嫡前提下的长子身份继位,孝宗、穆宗、神宗以事实上的长子身份继承大统,至于代宗、世宗、思宗则是遵循“兄终弟及”原则继位。

  由此可见,嫡长子皇位继承观念在有明一朝深入人心,上至皇帝官员,下至庶民百姓,无不认同,并且主动、坚决地维护着这一观念。

  正因如此,明代皇位继承人选具有很高的确定性,人们十分清楚未来皇位的继承人选应该是谁。即使皇帝没有正式下诏册封太子,给予皇太子名分,人们也仍然可以预测太子人选。

  当拥有生杀予夺大权的皇帝在诸位皇子中有更中意、心仪的皇位继承人选,不肯立皇嫡子、皇长子为太子,欲打破传统而以其爱子替换时,大臣们往往都会挺身而出,以宗法制的核心嫡长子继承原则与传统定制作为两个有力凭依,与皇帝抗衡。

  而皇帝即便“口含天宪,言出法随”,却也拗不过文武百官手中实际掌握的行政执行力,以及全天下黎民百姓的巨大舆论力量,最终不得不依照祖法办事。

  大明在国本问题上为什么会形成如此强大的制约力?这恐怕是一种“前车之覆,后车之鉴”。元朝因为皇位继承人没有固定的国法加以明确,导致各方势力纷纷拥立不同的皇位继承人,造成了激烈的内部斗争,从而大大加速了元朝的衰亡。

  在这样的教训之下,有明一代无论官员还是百姓,都认定皇位的继承必须有一个标准的制度,这一制度还必须得到明确、坚定的执行。

  疆域辽阔、骁勇善战的蒙元王朝统治中原不足百年就土崩瓦解,统治阶级内部的皇权之争无疑是重要的原因。因此,元代灭亡血淋淋的教训在前,自然使明太祖朱元璋深刻认识到实现皇权平稳过渡、避免骨肉相残、维持基本政治秩序的重要性。

  于是,太祖皇帝在定国之初就明文规定,“凡朝廷无皇子,必须兄终弟及,有皇子则须立嫡母所在,庶母所在虽长不得立”。

  尽管太祖制定的祖训规制有许多在明代中后期都沦为一纸空文,眼下这个时空里因为高务实的关系,被实际无视掉的祖制更不知凡几,但是这条皇位继承准则却为金科玉律,始终得到严格执行。

  既然这条祖制根本避不开、绕不过,那为什么连刘平这样的人,在提到这件事的时候都如此慎而重之、小心翼翼呢?自然是与当今万历朝的特殊情况有关。

  皇后这个嫡子生得实在是太晚了!

  现在是万历二十六年年底,马上就要过年了,即将进入万历二十七年。万历天子朱翊钧登基已近三十载,其大婚于万历五年,至今已过去了约二十二年之久。

  二十二年啊!王皇后大婚时年仅十四岁,如今已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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